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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

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0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有表决
权 的 股 份 总数 372,032,460 股 , 占 公司 有 表 决权 的 股 份总 数的

63.8984%。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 股 份 总 数 371,337,718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的

63.77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94,7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1193%;参加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14,64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258%。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

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1,613,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99.8874%;反对 419,0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5,6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8.1251%;反对 419,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1.8749%;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1,631,6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99.8923%;反对 400,8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13,8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9.5095%;反对 400,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0.490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1,613,4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99.8874%;反对 419,0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95,6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8.1251%;反对 419,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1.8749%;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段博文律师、刘洪羽律师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
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