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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士达: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21-09-08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士达”)
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

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67,784,250元收购宁德时代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证券代码:300750)持有
的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时代科士达”)

3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时代科士达80%的股权,时代科士达
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

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2、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054341492Y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5、法定代表人:周佳
    6、成立时间:2011年12月16日
    7、注册资本: 232,900.7802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
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

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
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宁德时代系A股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750),
其控股股东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4.54%的股权;实
际控制人为曾毓群、李平。具体可详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开披露信息。
    10、公司与宁德时代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德时代科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黄世霖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21MA331QH260
    4、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企业住所:霞浦经济开发区松山路8号
    7、经营范围:储能装置材料及器材研发;储能装置及其管理系统研发;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
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未列明的电子器件制造;锂

离子电池制造;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其他机械设备
及电子产品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其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其他未列
明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未列明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
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5日
    (二)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宁德时代新
能源科技股      10,200            51%        4,000          20%
份有限公司
深圳科士达
科技股份有       9,800            49%       16,000          80%
  限公司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148,410,416.30        207,774,318.47
      负债总额                    131,595.21         13,607,758.53
        净资产                148,278,821.09        194,166,559.94
      营业收入                     17,369.21             16,510.91
      营业利润                 -1,270,957.93         -4,133,218.12
        净利润                 -1,570,956.29         -4,112,261.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308,693.55         -8,341,354.70
        量净额
    上述会计期间,标的公司处于投入建设期,经营活动尚未开展,故处于

亏损阶段。
    (四)其他说明
   1、时代科士达除本公司及宁德时代以外,不存在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

股东。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时代科士达80%的股权,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时代科士达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
财务资助等情况。
   3、时代科士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是综合考虑标的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情况,经交易双方协
商一致后确定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转让方)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

   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公司31%的股权交易价格67,784,250元(“股权
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的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转让完成后,乙方
持有标的公司80%股权,将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公司章

程约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三)转让股权移交
   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及标的公司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标的公司应向乙方签发加盖标的公司公章的出资证明。
   (四)公司治理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1名董事,乙方提名2名董事。设董事长1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标的公司设1名监事,由乙方推荐。
    标的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委派,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和解聘。总经
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六、本次收购股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储能行业指导性政策陆续出台、储能在能源发展和电力系统运作中
的应用价值逐渐显现,“储能+新能源”发展进入高速赛道。公司与宁德时代
合作投资设立的时代科士达子公司致力于开发、生产及销售储能及充电桩相

关产品、从事相关业务。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系公司对未来储能产业发展充
满信心,重视储能业务发展对公司业绩的贡献,未来规划将以时代科士达为
储能业务平台,重点发展布局储能业务板块,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投资双

方发挥各自在行业内积累的技术、资源、市场、资金、管理等优势,生产、
制造、销售在质量和价格等方面具有综合市场竞争力的储能相关产品,满足
市场需求,实现长期盈利目标。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期及
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