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梅)2022-04-2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梅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履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期间行使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1 1 0 0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于 2021 年 9 月份新就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未就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过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完成 2021 年年报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还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
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
东的利益。
本人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并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年报能够按时准确地披露。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1 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勤勉尽责,指导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管理情况、
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与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日常工作
2021 年,本人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致力于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
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地审核,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作充分的准备工作;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
日常经营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本人还多次到现场会议、调研和工作,
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尽力对公司战略发展、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和
规范经营提出建议。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22679432@qq.com
以上是独立董事杨梅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2 年本
人将抽出更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
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杨梅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