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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
           责。监事会注重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会
           议情况报告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5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                      2021 年 3 月 30 日
           七次会议                            6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8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                      2021 年 4 月 26 日    1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                         1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                      2021 年 8 月 26 日
           九次会议                           2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                      2021 年 10 月 22 日   1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 2021 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按照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违法

违规、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

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

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认真做好内幕信

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

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名单,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

的行为。

    (四)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情况良好。

    (五)对公司收购、出售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行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

的情况。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无虚假记载、

重大遗漏、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出现。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财务状况并监督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

担保等重大事项,确保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