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 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2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1 人,代表有表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372,295,428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的 63.9436%。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有表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370,729,774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的 63.67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1,565,6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89%;参加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77,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710%。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 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2,287,9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99.9980%;反对 7,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0,11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246%;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5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2,287,9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99.9980%;反对 7,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0,11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246%;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5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72,287,9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99.9980%;反对 7,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0,11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246%;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5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2,287,9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99.9980%;反对 7,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0,11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246%;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5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285,2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99.9973%;反对 8,3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7,41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3535%;反对 8,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5261%;弃权 1,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204%。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287,9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99.9980%;反对 7,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0,11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246%;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5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14,4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99.9245%;反对 2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7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6,61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2.1883%;反对 2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7.811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287,9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99.9980%;反对 7,5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70,11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246%;反对 7,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5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 报告。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6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孙民方律师、吴佳蔓律师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