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科士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1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

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

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

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

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5号》公布之日起

施行。



                                  1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6号》

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
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
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继续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
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
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