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2019-01-0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经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与运动控制系统产品智能
化制造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
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意见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王春祥 钱作忠 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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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