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依 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意见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王春祥 钱作忠 周平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