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9-04-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
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时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时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交谈,查
阅了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3,000 万元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银行短期
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 67,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银行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
理实施相关事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3,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67,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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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67,000 万
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结合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
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理财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或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53,000 万元,闲置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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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额度不超过 67,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授权事项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
4、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
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或保本理财产品,
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规定的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合理预
计各项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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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以及
不超过 67,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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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唐 芙 王 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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