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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顺风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8-06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回购议案。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18-060)。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5 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且不低于 2,50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
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为 3,534,7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其中,
最高成交价为 4.4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451,286.4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