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关于召开“16天顺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9-09-25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9-081
债券代码:112405.SZ 债券简称:16天顺01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6 天顺 01”2019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天
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
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
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3、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
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
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了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 天顺 01”或“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4 亿元,期限
为 5 年期,含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中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16 天顺 01”回售申报的
统计,2019 年 5 月 10 日至 2019 年 5 月 14 日回售申报期间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3,846,890 张。截至 2019 年 6 月 24 日(回售资金实际发放日),本期债券回售
资金合计 384,689,000 元已发放完毕,本期债券余额 15,311,000 元。
回售申报期结束后,公司接到投资者的请求,由于存在投资者错过“16 天顺
01”回售申报期的情形,为满足投资者的要求,结合本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拟提
前兑付本期债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持有人会
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约定,本公司拟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召开“16 天顺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提前
兑付“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的议案》。
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时间:2019 年 10 月 16 日 10:00 至 12:00。
(三)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记名投票,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签字盖章后的表决票发送至
会议指定邮箱的方式表决,并将原件送达至指定地址。
(五)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9 日(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六)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7:00 前(通过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人系
统的时间为准)
(七)会议投票表决电子邮箱地址:zdzq-bond@zdzq.com.cn。
(八)会议投票文件原件(包括附件二、附件三与附件四)寄送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1193 号来福士广场 T3 座 1203
联系人:王昕宇
联系电话:021-52310067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提前兑付“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附件一)。
三、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名委托代理人。
(2)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发表
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在计算本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发行人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a)发行人;
(b)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c)受托管理人;
(d)前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确定上述(b)项和(d)项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时,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当日。
(3) 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委派的人员。
(4) 见证律师。
(5)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可以出席或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其他人员。
2、登记及参会办法
(1)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
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和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
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
公章)和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 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文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原件(加盖法
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被代理人持有本
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原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样式参
见附件四。
(4)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需将本通
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版
文件,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 17:00 前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zdzq-bond@zdzq.com.cn。
前述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
3、联系方式
(1)发行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昕宇
电话:021-52310067
(2)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汝睿、杨远鹏
电话:010-59026649、010-5902 6646
四、 表决程序与效力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样式,
参见附件三)。
(二)债券持有人应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 17:00 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或邮
寄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于 2019
年年 10 月 16 日 12:00 前将投票文件原件(包括附件二、附件三与附件四)送达
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表决票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第一次收
到的有效投票为准。
(四)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
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
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
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每一张“16 天顺 0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
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视为
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八)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
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
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
均有同等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
有人承担。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5 日
附件一:《关于提前兑付“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附件二:《“16 天顺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三:《“16 天顺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四:《“16 天顺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提前兑付“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各位“16 天顺 01”债券持有人:
由于存在投资者错过“16 天顺 01”回售申报期的情形,为满足投资者的要求,
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拟提前兑付已发行的“16 天顺 01”公司债券。在全部本
金及利息款兑付完成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6 天顺 01。
债券代码:112405.SZ。
发行主体: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余额:15,311,000 元。
债券期限:5 年期,含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票面利率:5.00%。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 22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6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6 月 2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6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期债券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9 年 5 月 10 日、13 日、14 日,公司连续三次公告了《天顺风能(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天顺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
告》,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19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的票面利率仍维持 5.00%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
在“16 天顺 01”的投资者回售申报期(2019 年 5 月 10 日至 2019 年 5 月 14 日)
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16 天顺 01”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或选择继续
持有。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公告了《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天顺 01”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对“16 天顺 01”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3,846,890 张,
回售金额 384,689,000 元(不含利息),本期债券剩余托管数量为 153,110 张。
二、提前兑付请求
为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本期债券提前兑
付方案公告如下:
1、提前兑付本金:15,311,000 元;
2、提前兑付时间:2019 年 10 月 31 日;
3、摘牌日:2019 年 10 月 31 日;
4、提前兑付价格:本金按照 100 元/张的面值进行偿付;
5、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本期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为 2019 年 6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共计 131 天;
6、每张债券应付利息:本次每张债券应付利息按下列公式计算:
债券面值×债券利率×(本次计息期限÷365 天)。
则每张债券应付利息为:100×5.00%×(131÷365)=1.7945205 元(含税)。
公司将于本次持有人会议议案审议通过后尽快发出提前兑付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天顺风能(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规定,为了维护“16 天顺 01”债券持有人的权益,现将本议案上述内容提请债
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附件二:
“16 天顺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6 天顺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16 天顺 01”张数(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019 年 月 日
附件三:
“16 天顺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前兑付“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
1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
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四:
“16 天顺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16 天顺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
指示: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提前兑付“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
1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1、请在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多选无效;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的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
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