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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顺风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焱2021-04-20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焱)作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同时,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前

述应参加的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

业所长,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并发

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20 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 在 2020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在 2020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

上,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在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上,对《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充 分

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及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时机,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相关部门有关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信

息披露的专项汇报;公司也精心准备了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报送本人审阅,较好

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积极与本人就董事会

相关审议事项沟通交流,保持了双方的密切联系。同时,公司通过发送信息简报、

监管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充分保证

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

极的支持。

    2020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地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录用标准、遴选程序提出建议,对具体候选人提名和审

议,规范了公司管理层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

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

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

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时、公平披

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0 年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

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学习情况

    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独立董

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

实的基础。

    五、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yan.he@hiwlr.com

    2021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 独

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 行

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 司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焱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