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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顺风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19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2-011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03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03
月 18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03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1193 号来福士广场 T3 座 1203 大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俊旭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960,099,3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26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43,438,93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14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416,660,3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11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56,699,30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14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286,93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73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43,412,3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408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
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706,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62%;反对
3,24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58,3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839%;反对
3,24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16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706,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62%;反对
3,24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58,3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839%;反对
3,24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16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6,706,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62%;反对
3,24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53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58,3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839%;反对
3,24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16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339,4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25%;反对
2,75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7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杨亮律师、苏常青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请详见 2022 年 3 月 19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署版;
    2、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
律意见书》。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