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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顺风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2-018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02,509,062 股减去公司通过
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 5,630,404 股后的 1,796,878,658 股为基数。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进行调整。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9,506,834.36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其他等 138,774,420.57 元, 加上年初未分
配 利 润 3,001,755,693.46 元 , 减 本 报 告 期 已 分 配 的 2020 年 度 利 润
267,955,680.50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904,532,426.75 元。
    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51,764,205.72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15,176,420.57 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 利 润 1,847,694,439.59 元 , 减 本 报 告 期 已 分 配 的 2020 年 度 利 润
267,955,680.5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616,326,544.24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616,326,544.24 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5,630,404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
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2 年分配预案披
露 时 的 最 新 总 股 本 1,802,509,062 股 减 去 公 司 通 过 回 购 专 户 持 有 的 股 份
5,630,404 股后的 1,796,878,6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0.8
元现金(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
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为基数,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
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
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
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
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
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状
况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2021 年度审计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