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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顺风能: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2022-10-15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2-088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顺风能”)于 2022 年
03 月 0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03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天
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3 月 03 日及 2022 年 03 月 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
求,现将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 6,877,700 股,买入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8%;
成交总金额 9,947.99 万元,其中通过自筹资金购买 6,490.35 万元,通过法律法规
允许的融资融券实现融资 3,457.64 万元,融资金额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1:1,
资 金 杠 杆 倍 数 符 合 《 关 于规 范 金融 机 构资 产 管理 业 务 的指 导 意见 》(银发
[2018]106 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1 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8]31 号)等相关规定,成交均价约为 14.46 元/股。以上成交总金额、成交均
价均不包括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根据《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

    公司代“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上海一村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一村他山石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通过
“一村他山石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管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严俊旭先生为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本金(不含对外
融资金额利息)提供保本保障;除前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
的相关安排。

     (二)公司董事朱彬、高管陈伟明及包斌、职工代表监事王静、监事蔡舟
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案时,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关联股
东均已回避表决。除前述情形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王静女士,同时担任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同时持有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除前述情形外,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独立核算,
在相关操作等事务方面将独立运行,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权益不进行合
并计算,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 后续进展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