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顺风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李宝山、何焱、周昌生)作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同时,对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我们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均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均亲自出席前述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通讯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李宝山          18             0            17             0            1            否

    何焱           18             0            18             0            0            否

   周昌生          18             1            17             0            0            否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
业所长,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并发
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22 年度,我们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审议可转债、GDR 项目及收购江苏长 100%
股权等事项,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2、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7 次会议,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核,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建立
有效的内控机制等方面建言献策,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2 次会议,审议了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及延长购买期等议案。
    4、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审议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人选,决定全体
董事继任,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在 2022 年 03 月 0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上,对《天
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天顺风能(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在 2022 年 0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上,对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3、在 2022 年 06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上,对《与
深圳天顺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建安、调试合同>暨关联交易》
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 2022 年 07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上,对《追
认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变更》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 2022 年 07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上,对《调
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并相应编制<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修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与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在 2022 年 0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上,对《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在 2022 年 09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上,对《终
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
买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在 2022 年 09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上,对《董
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在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上,对《公
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
发行 GDR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
润分配方案》《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在 2022 年 12 月 0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上,对
《收购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我们主要以通讯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时机,与公司管理层、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公司
也精心准备了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报送我们审阅,较好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通过电话、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等多种途径积极与我们
就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沟通交流,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充
分保证了独董的知情权,为独董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我们的
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2 年任职期间,我们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
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
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交流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及时、公平披
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2 年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
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培训学习情况
    任职期间,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的保护能力,我们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独立董
事履职所必备的其他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有了进一步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打下了坚
实的基础。


    六、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
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 行
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 司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宝山、何焱、周昌生
2023 年 0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