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9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23-016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04 月 27 日,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28,144,058.34 元 ,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4,378,541,210.7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3,849,816.74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 2,566,041,086.67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 2,566,041,086.67 元。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发展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决定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
满足“在公司实现盈利、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的条件。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战略发展阶段,2023 年,公司将持续加快推进海工基地建
设、零碳实业业务发展,加快新能源开发及建设工作,对资金需求较多,为保证
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谋求公司及股东利
益最大化,公司拟不进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三、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在公司 2022 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近三年现金分红合计 413,282,091.34
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41.50%,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30%的要求,符合监管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情况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
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发展阶段,2023 年公司将持
续实施产业和业务战略布局,资金需求较大。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需
保持必要的资金储备,以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创造更大的利润
以回报股东。在公司 2022 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符合
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