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议有关议案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马作武、唐清泉、萧端、齐德昱 2020 年 12 月 3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