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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赛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2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财务审
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
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建议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有
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事项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
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规定情况。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较好的控制风险,
资金、信贷、投资等风险管理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
构的要求。同意公司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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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交的《金融服务协议》。对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
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相关风险评估报
告和风险处置预案能有效规避风险。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马作武、唐清泉、萧    端、齐德昱
                                                         2022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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