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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铁塔: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樊培银)2019-04-2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樊培银)

     作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
事的各项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董事会7次、列席股东大会2次,认真
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8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意
序号          时间/会议届次                                  事项
                                                                                                见

             2018 年 2 月 1 日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事项的独立
 1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意见


             2018 年 2 月 9 日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事项的独立
 2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意见

            2018 年 3 月 30 日
 3                                    关于公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
 4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23 日
 5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6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
 8                                  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          同意
                                    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子公司续租关联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独立意
 9                                                                                          同意
                                    见

 10                                 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12          2018 年 8 月 23 日                                                             同意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3                                 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10 月 23 日
 1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同时,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公
司董、监、高开展交流与沟通,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共同促进公司规范与健康发展,有力
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
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 行认真的审核,必要
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在 2018 年,严
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职责;2018 年度主要工作之一是定期牵头召开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审
议公司内审部提交的相关审计报告;二是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提醒企业
关注有关经营事项;三是深入了解公司重大投资项目,为公司在风险决策上提出一些重要意见。。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anpeiyin@163.com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樊培银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