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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铁塔:关于为子公司国开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9-02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国开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贷款合同情况概述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和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
下简称“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同意以 40 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四川省汇元达钾
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元达”)100%的股权,以间接持有老挝开元矿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老挝开元”)100%股权。2016 年 8 月 11 日汇元达进行了股权交割,
并领取了由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前,汇元达已
正式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老挝开元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老挝开元为保证年产 50 万吨氯化钾项目的实施,分别于 2011 年 12 月 29 日和
2012 年 8 月 2 日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行”)签署了编号为
5110201101100000033 的《外汇贷款合同》和编号为 5110201201100000203 的《外汇
贷款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主合同”),老挝开元合计从国开行贷款 12,150 万美
元和境外人民币 5,000 万元。

    根据贷款主合同关于担保的约定,老挝开元以及老挝开元的全部控股公司应将
其全部股权质押给国开行,以保证贷款主合同项目下的债务。同时,还需要为贷款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已将汇元达的 100%股权作为质押给国开行。为保障全资孙公司老挝开元的正常
经营发展需要,保证老挝开元与国开行贷款合同的继续履行,根据贷款合同的要求,
公司拟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与国开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
信用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国开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了上述债务担保事项,并提请授权公司
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办理债务担保手续所需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

    1、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赵欢

    4、注册资本:42,124,836.54万人民币

    5、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

    6、经营范围:吸收除居民储蓄存款之外的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7、国开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国开行与本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老挝开元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规模:12,150万美元和境外人民币5,000万元。

    2、贷款期限:2011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30日。

    3、贷款利率:美元部分利率为6个月美元LIBOR+420BP,人民币部分利率为贷
款当年人民币基准利率。

    四、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老挝开元政策性贷款继续有效,
是基于老挝开元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是在保证老挝开
元日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合理资金管理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将严格督促老挝开元按照贷款合同的规
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避免产生违约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分别为关联参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了不同额
度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关联参股子公司京能(迁西)发电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
额度为人民币11,000万元整,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98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8%。

    公司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
请 2,000万元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同意为老挝开元公司的该项贷款提供最高不
超过本外币折合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2%。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