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本年度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7 次,没有监事缺席;
同时,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
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有效、持续监督,对企业的
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 2019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方案的
议案》;
9、审议《关于子公司关联租赁合同期限调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11、审议《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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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 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五)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补充更正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一
次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七)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股东申请调整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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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各项决策完全合法。没有发现
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经营业绩基本符合年
度计划预期。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了《会
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未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形。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三)关于关联交易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公平合理,
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经过检查确认,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其他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和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认真做好了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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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
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制度执行良好,未
发生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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