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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铁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2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铁塔

股票代码:0025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四川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8 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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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
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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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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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            义
本公司、公司、东方铁
                       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塔、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方铁塔股权比例由 5.28%变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为 4.99999%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准则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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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四川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8 楼

      法定代表人     杨自力

        注册资本     51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5773631645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和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1-06-24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


        2、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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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1        杨自力   男        董事长            中国         四川成都           无

  2        曾显斌   男        总经理            中国         四川成都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
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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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东方铁塔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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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公司因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公司股
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产业振兴发展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已减持东方铁塔股份 3,468,410 股,仍持有 62,203,014 股,持
股比例为 4.999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减
持其所持有的东方铁塔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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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
                                        65,671,424                5.28%               62,203,014                 4.99999%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总股本                        1,244,062,083          100.00%             1,244,062,083                       1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6)。

     公告披露后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已减持东方铁塔股份 3,468,410 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0.28%。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变动日期             变动股数           变动均价         变动后持股比例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基金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
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7 月 26 日            3,468,410          9.10 元/股          4.9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产业振兴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东方
   铁塔股份 62,203,0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9%;该部分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东方铁塔股票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
   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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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买卖东方铁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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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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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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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产业振兴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杨自力


                                                             2021 年7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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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产业振兴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杨自力

                                                    2021 年7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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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山东省青岛市


股票简称       东方铁塔                    股票代码        002425

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基金有限    信 息 披 露     四川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人名称         责任公司                    义 务人住所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8 楼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 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披露 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 人是否 为
             是 □        否 □
                             √                         是      □     否 □
                                                                          √
公司第一大股                               上 市公司 实
东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权益的股份数
             股 持股数量:65671424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28%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股份数量:62203014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4.99999%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减持其
人是否拟于未
             所持有的东方铁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
来 12 个月内
             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继 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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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是 □√      否 □
否在二级市场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
买卖该上市公 在其他买卖东方铁塔股份的情况。
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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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产业振兴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杨自力

                                                    2021 年7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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