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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铁塔: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书全)2022-04-2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陈书全)

       作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较
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积极出
席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董事会5次、出席了
股东大会3次,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
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1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
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时间/会议届次                              事项                            发表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
   1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4 月 27 日

   4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四次会议
   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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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8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同意
          2021 年 8 月 10 日
                               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
                               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9                                                                                    同意
                               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
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董、监、高开展交流与沟通,在董事会上发表意
见、行使职权,共同促进公司规范与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
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
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
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的成员,在 2021 年,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主持和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公司重要机构成员的规模和构成的合规合理
性予以评审、规范;参加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公司内审部提交的相关审计
报告,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提醒企业关注有关经营事
项;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着重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参加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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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hen2128@126.com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书全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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