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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重工: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6-30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5-040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9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88                朱丽霞
  2          00*****704                朱宝松
  3          08*****414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4          08*****419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01*****318                钱玉英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2、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公司将对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认购价格进行调整,关于调整非
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及员工持股认购价格的公告将另行披露。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
      咨询联系人:吴建海     张   晶
      咨询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电话:0571-86319217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