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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重工: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29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5-067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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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宝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沈
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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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66,286,929.00                     909,350,738.64                        39.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11,674,481.70                      809,808,993.92                         0.2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0,975,067.20                      -3.60%          243,576,090.52                  7.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38,179.64                     -45.79%            7,865,487.78                -22.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10,192.73                     -79.70%            4,046,981.47                -46.0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净流入额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0,268,135.32
                                                                                                             47,687,262.5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0%                      0.03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0%                      0.03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8%                     -0.23%                    0.97%                 -0.3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2,230.9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4,211,082.0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6,35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51,156.72

合计                                                                            3,818,506.3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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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30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朱丽霞             境内自然人               32.83%      98,500,000        97,875,000

钱玉英             境内自然人               14.33%      43,000,000

朱宝松             境内自然人               11.33%      34,000,000        33,750,000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0%      22,500,000
公司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0%      22,500,000
有限公司

唐汉若             境内自然人                1.74%       5,222,738

林思恩             境内自然人                1.15%       3,462,278

高建新             境内自然人                0.96%       2,882,554

吕文伟             境内自然人                0.57%       1,714,700

余泽琴             境内自然人                0.47%       1,412,4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钱玉英                                                                    4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00,000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2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0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0

唐汉若                                                                     5,222,738 人民币普通股          5,222,738

林思恩                                                                     3,462,278 人民币普通股          3,462,278

高建新                                                                     2,882,554 人民币普通股          2,882,554

吕文伟                                                                     1,714,700 人民币普通股          1,714,700

余泽琴                                                                     1,412,4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2,400

叶萌芽                                                                     1,412,3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2,300

王炜                                                                       1,284,645 人民币普通股          1,284,64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朱宝松系朱丽霞的父亲、钱玉英的配偶,朱宝松、朱丽霞共同持有
明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共同持有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1.33%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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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除上述股东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唐汉若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222,738 股,通过普通证
                                   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22,738 股;高建新通过投资者信用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882,554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合计持有公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司股份 2,882,554 股;叶萌芽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412,300 股,通过普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12,300 股;王炜通过投资者信
                                   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83,845 股,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1,284,645 股。除此之外,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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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增长43.96%,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37.60%,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长709.5%,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零星设备,预付款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值税留抵税抵扣完所致;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上升433.49%,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零星工程所致;
     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比期初增加76.18%,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复榆,采用收益法对
上海复榆技术类资产进行评估,造成评估增值,以及上海复榆在第三季度购置土地所致;
     报告期末,商誉比期初增加324,377,130.48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溢价收购上海复榆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60.58%,主要原因系本期设备到货,预付款减少
所致;
     报告期末,非流动资产总额比期初增长59.67%,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上海复榆后,无形
资产、商誉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比期初增长39.25%,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184,780,000.00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增加银行贷款;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本期末无应付
票据;
     报告期末,预收款项比期初增长31.61%,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客户预收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36.57%,主要原因系2014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在本期
支付;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增长43.37%,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285,598.37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长12566.46%,主要原因系按照合同约定,收购上海复榆
100%股权的部分款项尚未支付;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比期初增长42,839.76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付利息增加,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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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上升;
    报告期末,流动负债总额、负债总额分别比期初增长427.81%、356.71%,主要原因系本
期短期借款及其他应付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上升153.13%,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增值税增加,同时相
应附加税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上升3,639,503.57元,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
上升;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上升2,057,114.75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账款上升,计提
坏账增加;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同比减少3,349,325.73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投资的公司尚未体现效益;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45.72%,主要原因系本期财政补助增加;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27.33%,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3,146.82元,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无少数股东损益,本
期收购上海复榆,其子公司尚处于建设期,还未体现效益,少数股东损益为负值;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49.97%、23.54%、22.97%,主要
原因系本期无形资产摊销同比上升,同时本期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同比增加47,687,262.56元,主要原因系本
报告期部分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同比增加175,412,780.89元,主要原因系本
期收购上海复榆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同比增加185,100,000.00元,主要原因系本
期公司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变化较大,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人
民币汇率变动较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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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筹划了2015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宜,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用于建设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
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新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92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
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与江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动力”)签订销
售合同,交易价格3125.84万元,现已有部分订单交货。2015年8月17日,因业务调整,公司
与安泰动力、靖江达凯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达凯”)签订协议,公司与安泰动力之
间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亦转由公司与靖江达凯之间履行。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若因宝鼎铸锻吸收合并塘栖
                                          铸造厂未及时履行公告程序或通知
                       控股股东、实际控
                                          债权人程序而产生债务纠纷或潜在 2010 年 03 月
股改承诺               制人朱宝松、朱丽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债务纠纷,使宝鼎重工遭受任何损 08 日
                       霞
                                          失或受到任何处罚的,本人愿承担
                                          全部责任。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均承诺: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 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股票上市之
                       制人朱宝松、朱丽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日起任职期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霞父女及其控制的 同时,朱宝松、朱丽霞还承诺:除 2010 年 03 月
                                                                                         间三十六个 正常履行中
时所作承诺             杭州圆鼎控股有限 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01 日
                                                                                         月内及离职
                       公司、杭州圆鼎投 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后半年内
                       资管理有限公司     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后,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
                                                                                         该承诺在发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制人朱宝松、朱丽 /本人将继续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公司 2010 年 03 月
                                                                                         行人存续期 正常履行中
作承诺                 霞父女及其控制的 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 08 日
                                                                                         间有效
                       杭州圆鼎控股有限 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并愿意对违反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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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杭州圆鼎投 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
                       资管理有限公司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本公司/
                                          本人控股企业或间接控股的企业,
                                          本公司/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
                                          等企业履行本承诺下的义务,并愿
                                          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
                                          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自
                                          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
                                          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
                                          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的企
                                          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
                                          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
                                          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公
                                          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的企业
                                          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股份公司的竞
                                          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
                                          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来经
                                          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
                                          联的第三方。

                                          均承诺:如果宝鼎重工因补缴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
                                          所得税的事宜而遭受国家有权机关 2010 年 03 月
                       际控制人朱宝松、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或部门的处罚或给宝鼎重工造成任 01 日
                       朱丽霞
                                          何损失的,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2015 年 7 月
                                          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至 2015 年
                       控制人朱宝松、朱                                         2015 年 07 月 9 日
                                          12 月 31 日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正常履行中
                       丽霞及其一致行动                                         08 日         ——2015 年
                                          股份。
                       人                                                                     12 月 31 日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0.00%       至                              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712.67      至                            1,425.33
间(万元)



                                                                                                                            9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425.33

                                              因公司 2015 年度财务费用增加、无形资产摊销上升,影响公司效益;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供应商因环保事项
                                          影响生产,对上海复榆的销售造成影响;综上因素导致公司业绩变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宝松


                                                                               2015 年 10 月 29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