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重工:关于修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2015-11-27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5-072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15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修订在有效授权期及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有 78,554,598 股调整为 47,206,924 股;
发行对象由八名调整为四名;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00,000 万元调整为不
超过 60,000 万元。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为保证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因公司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对预案中的发行价格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12.73元/股。若公司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2015年5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5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8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
年7月8日实施完毕。基于上述派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73
元/股调整为12.71元/股。
2、根据对证监会本次非公开发行反馈意见回复进行的修订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92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公司对
反馈意见的回复情况,对预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测算、募集资金总额及使用计划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6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47,206,924 股。
3、发行对象的调整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公司对发行对象作相应调整,由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信达-宝鼎成长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海通-宝鼎成长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自然人益民、刘学根、杨晋华、辛军、陈京玉等八位
特定投资者调整为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信达-宝鼎成长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海通-宝鼎成长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自然人蒋益民四位特定投资者。
同时与刘学根、杨晋华、辛军、陈京玉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协议之解除协议》。
4、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调整前: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增加78,554,598股限售流通股,股权结构将发
生变化,朱宝松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60.43%。
其中:朱宝松及其一致行动人朱丽霞、钱玉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
175,50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变更为46.36%;朱宝松及其一致行动人朱丽霞通
过宝鼎万企控制公司股份变更为30,748,233股,股权变更为8.12%;朱宝松及其
一致行动人朱丽霞、钱玉英通过圆鼎投资控制上市公司股份22,500,000股,股权
变更为5.95%。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调整后: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增加47,206,924股限售流通股,朱宝松及其一
致行动人直接以及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65.89%。其中:朱宝松及其
一致行动人朱丽霞、钱玉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为175,500,000股,合计持股
比例变更为50.55%;朱宝松及其一致行动人朱丽霞通过宝鼎万企控制宝鼎重工股
份变更为30,761,212股,股权变更为8.86%;朱宝松及其一致行动人朱丽霞、钱
玉英通过圆鼎投资控制宝鼎重工股份22,500,000股,股权比例变更为6.48%。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补充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风险详细补充披露,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详见《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分析》第六条“本
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第(一)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及第(四)
款“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6、对原预案公告之日至预案修订稿公告之日期间财务数据更新、发生的变
更事项进行了相应更新。
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的《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宝
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