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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重工: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说明2015-12-26  

						                                      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说明




                   关于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说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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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中提到:公司提出了“稳定传统业务,积极拓展新业

务”的战略规划,收购上海复榆是实施战略转型规划的一部分。请说明上述战略

规划提出的时间及履行的程序。


答复:

    公司在《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提出:“针对船舶市场的复杂形势,
公司坚持实施‘稳定传统业务,拓展新业务’的战略规划”。并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14 年年度报告》和《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14 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问题 2:请补充分析复榆(张家港)项目建设投资预算是否合理,项目投产后是
否有利于增强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答复:

    1、建设投资预算合理性分析

    复榆(张家港)项目建设投资预算以兰州寰球工程公司出具的《复榆(张家
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
以及《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项目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
步设计”)为依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对项目建设投资预算的内容、范围、
估算的依据进行了详细分析与说明。

    建设投资估算依据

    本项目投资估算内容和深度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1】211 号《中
国石油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2011 年版)、【2013】429
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项目建设投资内容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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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建设投资 13,554.79 万元,由工程费、固定资产其它费用、无形资产、
递延资产、基本预算费构成。

    其中工程费用 11,136.10 万元,工程费用估算包括:(1)总图、土建工程:
根据总图、土建工程:根据设计专业人员提供的工程量,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建构
筑物工程造价水平经测算后以综合指标进行计算。(2)安装工程:根据设计专业
人员提供的工程量,采用工程量法进行估算。主装置部分按一类工程计取;辅助、
公用工程按二类工程计取。

    上述费用的具体构成已在《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
复报告》中予以披露。

    2、复榆(张家港)项目有利于增强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兰州寰球工程公司出具《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中,对该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进行了预测与分析。

    (1)财务分析依据

    ○1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发改投资(2006)1325 号】;

    ○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划【2011】211 号《中国石油炼油化工建设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2011 年版);

    ○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中
油计字(2007)455 号】;

    ○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中油计字(2013)
277 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具体参数选择及分析过程如下:

    根据上述依据中列示的标准以及项目自身的情况,对项目的收入、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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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等各项指标进行了详细测算。

       ○1 销售收入

       a、产品销售价格:产品价格参照上海复榆同类产品历史销售价格以及上海
复榆目前已经签订但尚未执行的产品销售合同。

       b、产量

       为保守起见,生产负荷(即达产率)按 20%进行估算,即产量为 1000 吨/
年。

       c、产品销售收入

       在达产率为 20%的情况下,本项目年销售收入 12308 万元。

       ○2 成本费用

       a、完全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制造费用=原材料费用+辅助材料费用+燃料动力+人员工资及附加+折旧费+
修理费+其他制造费

       其中:

       原料价格:采用建设单位近五年平均价格(不含税)确定。

       燃料动力价格:参照建设单位所在园区同期燃料及动力的实际价格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参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中
油计字(2013)277 号】,固定资产折旧按平均年限法,折旧年限取 14 年,固定
资产净残值率按原值的 3%计算;

       修理费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2%计算;

       主要原材料及燃料、动力消耗量:根据工艺设计所确定的装置消耗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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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员及工资水平:项目定员 99 人,工资及福利费参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中油计字(2013)277 号】,均按 110000 元/人/
年计算;

       其他制造费用: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2%计算。

       b、期间费用估算

       管理费用=安保基金+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其他管理费+安全生产
费用

       其中:

       工程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和培训费 95 万元投资第一年一次性全部摊销;

       其他管理费:参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中油
计字(2013)277 号】,按 30000 元/人/年计算;

       安全生产费: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中
油计字(2013)277 号】,以本年度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
标准提取;

       财务费用=长期借款利息+流动资金借款利息+短期借款利息

       营业费用按营业收入的 1%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条件,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总成本费用为 7,425.69 万元,其
中可变成本每年消耗约 4,331.50 万元,占总成本及费用的 58.33%,固定成本约
3,094.19 万元,占总成本及费用的 41.67%。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产品增值税税率为 17%,城乡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
消费税额为基数,分别按 7%、5%计算。

       ○4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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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25%计算。

    根据上述参数及假设条件,计算该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

                                                                          单位:万元

                                                         生产期
        项目             建设期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一、现金流入                       12,308       12,308   12,308     12,308     12,308
其中:营业收入                     12,308       12,308   12,308     12,308     12,308
二、现金流出             13,555     8,259       8,022     8,022     8,022      8,022
其中:营业成本                      6,474       6,474     6,474     6,474      6,474
增值税                               887        1,382     1,382     1,382      1,382
三、净现金流量(税前)   -13,555    4,936       5,668     5,668     5,668      5,668
四、累计净现金流量(税
                         -13,555   -8,619       -2,951   2,716       8,384      14,052
前)
五、调整所得税                     1,163        1,187    1,187       1,187      1,187
六、净现金流量(税后)   -13,555   3,772        4,481    4,481       4,481      4,481
七、累计净现金流量(税
                         -13,555   -9,782       -5,301    -821       3,660      8,141
后)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31.29%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4.18

    注:上述营业收入测算仅用于分析该次募投项目效益使用,不作为对未来盈
利预测的承诺。

    根据上述测算,在达产率为 20%,产量为 1000 吨的情形下,本项目全部投
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31.29%,静态投资回收期 4.18 年(税后,含建设期 1 年)。因
此,该项目有利于增强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报告》、《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项目初步设计》相关文
件、项目建设及工程费用总概算表,同时对上海复榆的管理层、行业内专家进行
了访谈,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益预测过程、参数选择以及建设及工程费用的
总体概算过程进行了复核。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项目建设及工程费用预算均是基于项目实际需求、
建设项目所在地建构筑物工程造价水平、参考建设项目相关评价文件及参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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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合理测算所得。建设预算及收益测算的参数选择、假设条件、计算过程均有
合理依据,随着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的不断提高,其效益不断释放,盈利水平逐
渐增强。因此,募投项目实施后,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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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
馈意见回复的补充说明》的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周绪凯               李文涛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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