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2016-02-29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公
司决定终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7 月 6 日
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6 月 18 日、2015 年 7 月 7 日披露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015 年 7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923 号),并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923
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预案,并根据反馈要求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2015
年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等文件。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1923 号),中国证监会中止对该行政
许可申请的审查。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因素的待确认时间及消除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材料。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鉴于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因素的待确认时间及消除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经董事
会讨论并审慎决策,同意公司申请终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授权
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做好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等有关后续工作。因该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宝松、朱丽霞、吴建海、蒋益民、靳辉回避
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因素待确认及消除
时间不确定等情况而决定的,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在该事项表决中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同意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
四、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就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深表歉意。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