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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8-31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16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8 日——2016 年 9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5:00。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9 日(星期五)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9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及参会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会议记录人员。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于2016年8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
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截至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公告》。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为 :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

     3、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于2016年8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
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
的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12 日 9:00—11:00、13: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以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附件一)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并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要求将以上资料于2016年9
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以便确认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邮编:311106;传真号码:0571—8631921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具体的操作流程见附件四。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敏华
    联系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0571—86319217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11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1 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____________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宝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
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
表决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总议案                          总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1
           案

    2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3      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 “反对” 、“弃权”栏内相应空白处写“○”;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
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地址
  持股数量                             邮编
附件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2;投票简称:宝鼎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号”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总议案                          100
      1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0
      2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2.00
      3        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3.00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