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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5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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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宝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亚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颜沈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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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57,303,106.16                1,266,237,120.21                         -8.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59,426,387.60                     808,050,264.48                       -6.0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9,703,231.81                      -56.36%          136,566,935.88               -4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97,792.49                 -1,011.36%            -45,623,876.88              -680.0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541,452.78                 -2,569.96%            -45,864,119.60             -1,233.2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7,161,570.76                88.8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800.00%                       -0.15             -6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800.00%                       -0.15             -6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0%                   -2.88%                  -5.82%                -6.79%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127,816.25
    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643,621.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2,776,997.54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51,168.3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7,024.42

    合计                                                                             240,242.7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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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80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朱丽霞          境内自然人          32.83%         98,500,000        73,875,000

    钱玉英          境内自然人          14.33%         43,000,000

    朱宝松          境内自然人          11.54%         34,634,741        25,976,056

    宝鼎万企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7.50%         22,500,000                     质押                 13,000,000
    有限公司        人

    杭州圆鼎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7.50%         22,5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人

    余泽琴          境内自然人           0.52%          1,547,700

    封立荣          境内自然人           0.48%          1,450,000

    高旦            境内自然人           0.35%          1,041,020

    傅晓靖          境外自然人           0.34%          1,017,900

    泰康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    其他                 0.32%              962,223
    分红
    -019LFH002 深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钱玉英                                                               4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00,000

    朱丽霞                                                               24,6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625,000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2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0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0

    朱宝松                                                                8,658,685   人民币普通股          8,65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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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余泽琴                                                              1,547,7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7,700

    封立荣                                                              1,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0,000

    高旦                                                                1,041,020   人民币普通股        1,041,020

    傅晓靖                                                              1,017,9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7,900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62,223    人民币普通股          962,223
    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上述股东朱宝松、朱丽霞为父女,钱玉英系朱宝松的配偶、朱丽霞的母亲,朱宝松、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朱丽霞父女合计持有宝鼎万企 100%的股份,合计持有圆鼎投资 81.33%的股份,除上
    的说明
                                   述股东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傅晓靖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1,017,9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17,900 股;高旦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0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数量 1,041,02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41,020 股;其
                                   他上述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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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53.22%,主要原因系用收回的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长394.20%,主要原因系预付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工程款
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期末增值税留抵税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上升757.48%,主要原因系本期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工程开
建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长期预付的工程款完工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33.76%,主要原因系2015年度年终奖于本期支付;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47.40%,主要原因系本期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比期初减少34.38%,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亏损所致;
     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利增加629.91%,主要原因系孙公司上海复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
产生收益,费用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3.93%,主要原因系受行业波动影响本期销售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减少34.53%,主要原因系受行业波动影响,本期销售额减少,
从而成本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上升164.63%,主要原因系银行贷款同比上升,利息支出大幅增
加所致;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43.49%,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减少,资产减值准备坏
账计提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净收益同比减少160.08%,主要原因系参股公司亿昇科技投入增加,尚未
产生效益;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1518.28%,主要原因系拆除了二幢厂房;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93.83%,主要原因系公司亏损所致;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2064.78%,主要原因系孙公司上海复榆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未产生收益,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1146.30%、608.55%、681.15%,
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下降,但成本没有同例下降,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上升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8.85%,主要原因系购买商品的现金
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2.38%,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购复
榆支付收购款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6.75%,主要原因系归还借款增加所
致;
     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145.74%,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支付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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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上海复榆收购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终止开展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同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筹划开展2016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其中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宝鼎成长1号”)认购9,921,569股,
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宝鼎成长2号”)认购15,686,274股,钱玉英认购
21,450,98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建设复榆(张家港)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1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453号),中国证监会依
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元(含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8日。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2.74元/股,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
47,058,823股调整为47,095,761股,其中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由9,921,569股调
整为9,929,356股;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由15,686,274股调整为15,698,587股;
钱玉英认购数量由21,450,980股调整为21,467,818股。公司后续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7
月1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53号),公司立即组织保荐机构、申
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47,095,761股调整为23,547,880股,其中信达-宝鼎
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由9,929,356股调整为7,064,364股;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认购数量不变;钱玉英认购数量由21,467,818股调整为784,929股,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
意见回复稿。目前公司正积极等待中国证监会的审批答复。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银行申请本金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
    2015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签订《授信业务总协议》及《最高额
抵押合同》,以公司部分房地产作抵押担保。2015年12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
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000元,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合同项下
实际借款余额50,000,000元。
    2015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40,000,000元,借款期限12个月。朱丽霞、宋亮、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宝鼎
万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以部分房地产作
抵押担保,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保额合同》,共同为上述40,000,000元的
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合同项下实际借款余额40,000,000元。
    2016年6月1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余杭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0,000元,借款期限12
个月,朱宝松、朱丽霞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以部分房地产为该合同作追加抵押
担保。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合同项下实际借款余额100,000,000元。【以上详见公司2016年8月31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2016 年 02 月 29 日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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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                                                                       (www.cninfo.com.cn)的 2016-012 号
                                                                               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3 月 22 日                   (www.cninfo.com.cn)的 2016-016 号
                                                                               等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6 月 18 日                   (www.cninfo.com.cn)的 2016-053 号
    关于申请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告。
    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6 月 29 日                   (www.cninfo.com.cn)的 2016-055 号
                                                                               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9 月 13 日                   (www.cninfo.com.cn)2016-070 号等
                                                                               相关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若因宝鼎铸锻吸收合并塘
                                                  栖铸造厂未及时履行公告程序
                   控股股东、实际
                                                  或通知债权人程序而产生债务     2010 年 03              正常履行
    股改承诺       控制人朱宝松、    其它承诺                                                 长期
                                                  纠纷或潜在债务纠纷,使宝鼎重   月 08 日                中
                   朱丽霞
                                                  工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处
                                                  罚的,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控股股东、实际                 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股票上市
                   控制人朱宝松、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之日起任
                   朱丽霞父女及其                 部分股份。同时,朱宝松、朱丽
                                     股份限售                                    2010 年 03   职期间三   正常履行
                   控制的杭州圆鼎                 霞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
                                     的承诺                                      月 01 日     十六个月   中
                   控股有限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
    首次公开发行                                                                              内及离职
                   杭州圆鼎投资管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
    或再融资时所                                                                              后半年内
                   理有限公司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作承诺
                                                  二十五;离职半年后,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作为宝鼎科技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本人及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6 年 03              正常履行
                                     其它         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向资管计
                   朱宝松、朱丽霞                                                月 22 日                中
                                                  划的管理人及资管计划的委托
                                                  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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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为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
                公司实际控制人    募集资金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 2016 年 03      正常履行
                朱宝松、朱丽霞    使用承诺     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本人不越    月 22 日     中
                                               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
                                               侵占公司利益。

                                               本公司作为宝鼎科技实际控制
                宝鼎万企集团有
                                               人控制的企业,承诺如下:本公
                限公司、杭州圆                                                 2016 年 03   正常履行
                                  其它         司及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向资
                鼎投资管理有限                                                 月 22 日     中
                                               管计划的管理人及资管计划的
                公司
                                               委托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鉴于公司拟进行 2016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本人作为宝鼎科技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兼
                                               发行对象,承诺如下:1、本人
                                               及关联方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
                                               月内不存在减持宝鼎科技股票
                                               的情形。2、自宝鼎科技本次非
                                               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之后的六个月内,
                                               本人及关联方不计划减持本次
                                               非公开发行之前持有的宝鼎科
                                               技股票(如有)。3、本人认购宝
                                               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来源为本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
                                  股份限       集资金。4、本人系宝鼎科技控
                                  售、股份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宝松的配    2016 年 03   正常履行
                钱玉英
                                  减持等承     偶,除此外,本人未直接或间接    月 22 日     中
                                  诺           接受宝鼎科技、宝鼎科技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5、本
                                               人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分级
                                               收益等结构化安排。6、本人持
                                               有宝鼎科技的股票发生变动时,
                                               应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
                                               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
                                               定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1)
                                               遵守短线交易等相关管理规则,
                                               不得将本人持有的宝鼎科技的
                                               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
                                               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2)
                                               持有宝鼎科技的股票期间,在本
                                               人的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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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
                                               时,将本人与关联方认定为一致
                                               行动人,将关联方直接持有的宝
                                               鼎科技的股票数量与本人持有
                                               的宝鼎科技的股票数量合并计
                                               算。(3)本人保证不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减持,在如下相关期间不
                                               减持宝鼎科技的股票:①宝鼎科
                                               技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
                                               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
                                               告日;②宝鼎科技业绩预告、业
                                               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③自可
                                               能对宝鼎科技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
                                               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④中国证
                                               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期间。(4)本人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
                                               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朱宝
                松、朱丽霞及其
                控制下宝鼎万企
                                               鉴于本人/本人的关联方/本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的关联方参与/直接或通过其他
                杭州圆鼎投资管
                                               方式间接参与认购公司 2016 年
                理有限公司、杭
                                               非公开发行股票,本人/本公司
                州国创房地产有
                                               承诺如下:1、本人/本公司及关
                限公司、杭州鼎
                                               联方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
                祥矿产品有限公    股份减持                                      2016 年 09   正常履行
                                               不存在减持宝鼎科技股票的情
                司、杭州绿田农    承诺                                          月 13 日     中
                                               形。2、自宝鼎科技本次非公开
                业有限公司、杭
                                               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
                州名流投资有限
                                               发行完成之后的六个月内,本人
                公司、杭州展宇
                                               /本公司及关联方不计划减持本
                商务咨询有限公
                                               次非公开发行之前持有的宝鼎
                司,实际控制人
                                               科技股票(如有)。
                的一致行动人钱
                玉英,公司董事
                靳辉,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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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伦、宋亮、鲁亚
                文,公司监事陈
                静、陈聪、张琪
                以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复榆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核心管理人员
                魏小波、董事兼
                核心管理人员陈
                伟、龙英才等直
                接或间接参与认
                购公司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
                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1、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
                                               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
                                               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
                                               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
                                               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
                                               消费。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
                                   业绩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                 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尽     2016 年 09   正常履行
                                   及补偿安
                高管                           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      月 13 日     中
                                   排
                                               报的措施实现。本人将尽责促使
                                               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
                                               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
                                               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
                                               有)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支持与
                                               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
                                               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6、本
                                               承诺出具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
                                               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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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
                                               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本人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本人的
                                               真实意思表示,在本人权利能力
                                               之中,本人已认真审阅并充分理
                                               解包括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
                                               及认购协议在内的相关协议的
                                               各项条款,上述协议的履行不违
                                               反对本人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
                                               法律或合同的限制。3、本人作
                                               为宝鼎科技员工持股计划人员,
                                               通过认购宝鼎 1 号份额间接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来源为本人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或其他合法筹集的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
                                               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
                                               问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标的
                宝鼎成长 1 号资                份额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可能
                管计划委托人                   成为有关借款人追偿借款的执
                                                                               2016 年 09   正常履行
                (公司第一期员    其它         行对象;资金来源不存在对外募
                                                                               月 13 日     中
                工持股计划成                   集的情形,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
                员)承诺                       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任何分
                                               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相关份额
                                               系其本人实际拥有,不存在接受
                                               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
                                               受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向第三方
                                               募集资金持有标的份额、参与本
                                               次发行的情形;(除宋亮系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丽霞的
                                               配偶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
                                               宝鼎科技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
                                               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宝鼎
                                               科技、宝鼎科技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4、本
                                               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非公开发行后至公司发出《缴款
                                               通知书》期间,具备履行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义务所需要
                                               的资金,从而按照本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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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行的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按
                                               时、足额将本人应缴的出资缴付
                                               至指定账户,保证使宝鼎 1 号按
                                               时、足额募集完成,参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认购。5、本次非公
                                               开发行结束后,宝鼎 1 号所认购
                                               的宝鼎科技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在上述期间亦不转让所持有的
                                               宝鼎 1 号份额或退出宝鼎 1 号。
                                               6、本人保证遵守短线交易、内
                                               幕交易和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
                                               相关义务的规定,保证不违反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持有的
                                               宝鼎科技股票发生变动,将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履行
                                               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7、本人保证以上陈述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隐瞒、遗漏和
                                               虚假陈述,并愿意为上述承诺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若违反上述承
                                               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的损
                                               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8、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
                                               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
                                               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
                                               的有效性。除上述承诺外,宋亮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丽霞的
                                               配偶,进一步承诺如下:(1)遵
                                               守短线交易等相关管理规则,不
                                               得将本人持有的宝鼎科技的股
                                               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2)持
                                               有宝鼎科技的股票期间,在本人
                                               的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
                                               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
                                               时,将本人与关联方认定为一致
                                               行动人,将关联方直接持有的宝
                                               鼎科技的股票数量与本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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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宝鼎科技的股票数量合并计
                                               算。(3)本人保证不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减持,在如下相关期间不
                                               减持宝鼎科技的股票:①宝鼎科
                                               技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
                                               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
                                               告日;②宝鼎科技业绩预告、业
                                               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③自可
                                               能对宝鼎科技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
                                               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④中国证
                                               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期间。(4)本人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
                                               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1、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本人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本人的
                                               真实意思表示,在本人权利能力
                                               之中,本人已认真审阅并充分理
                                               解包括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
                                               及认购协议在内的相关协议的
                                               各项条款,上述协议的履行不违
                                               反对本人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
                                               法律或合同的限制。3、本人通
                宝鼎成长 2 号资
                                               过认购宝鼎 2 号份额间接认购
                管计划委托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       2016 年 09   正常履行
                (上海复榆原股    其它
                                               源为本人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     月 13 日     中
                东或其配偶)承
                                               其他合法筹集的资金,资金来源
                诺
                                               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
                                               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
                                               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标的份
                                               额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可能成
                                               为有关借款人追偿借款的执行
                                               对象;资金来源不存在对外募集
                                               的情形,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
                                               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任何分级
                                               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相关份额系
                                               其本人实际拥有,不存在接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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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
                                               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向第三方募
                                               集资金持有标的份额、参与本次
                                               发行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使用宝鼎科技及其关联方资金
                                               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
                                               宝鼎科技、宝鼎科技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4、
                                               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
                                               次非公开发行后至公司发出《缴
                                               款通知书》期间,具备履行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义务所需
                                               要的资金,从而按照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
                                               按时、足额将本人应缴的出资缴
                                               付至指定账户,保证使宝鼎 2 号
                                               按时、足额募集完成,参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认购。5、本次非
                                               公开发行结束后,宝鼎 2 号所认
                                               购的宝鼎科技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在上述期间亦不转让所持有
                                               的宝鼎 2 号份额或退出宝鼎 2
                                               号。6、本人保证遵守短线交易、
                                               内幕交易和持股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关义务的规定,保证不违反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持有
                                               的宝鼎科技股票发生变动,将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
                                               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
                                               义务。7、本人保证以上陈述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隐瞒、
                                               遗漏和虚假陈述,并愿意为上述
                                               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违反
                                               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
                                               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
                                               宜。8、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
                                               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
                                               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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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
                                               承诺的有效性。

                                               1、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本人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本人的
                                               真实意思表示,在本人权利能力
                                               之中,本人已认真审阅并充分理
                                               解包括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等在
                                               内的相关协议的各项条款,上述
                                               协议的履行不违反对本人有约
                                               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
                                               限制。3、本人认购宝鼎科技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
                                               为本人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合
                                               法筹集的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
                                               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
                                               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股票存在
                                               任何权属争议或可能成为有关
                                               借款人追偿借款的执行对象;资
                                               金来源不存在对外募集的情形,
                                               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                   该承诺在
                                               计产品,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    2016 年 09   发行人存   正常履行
                钱玉英            其它
                                               结构化安排;相关股票系其本人    月 13 日     续期间有   中
                                               实际拥有,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                 效
                                               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
                                               股、信托持股或向第三方募集资
                                               金认购股票、参与本次发行的情
                                               形。4、本人系宝鼎科技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朱宝松的配偶、
                                               朱丽霞的母亲,除此外,本人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宝鼎科技
                                               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接受宝鼎科技、宝鼎
                                               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
                                               补偿的情形。5、本人承诺在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后至公司发出《缴款通知书》期
                                               间,具备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认购义务所需要的资金,从而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合
                                               同、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将
                                               本人应缴的出资缴付至指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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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
                                               购。6、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
                                               本人认购的宝鼎科技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7、本人保证遵守短线交
                                               易、内幕交易和持股变动管理规
                                               则等相关义务的规定,保证不违
                                               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持
                                               有的宝鼎科技股票发生变动,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
                                               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
                                               义务,具体措施如下:①遵守短
                                               线交易等相关管理规则,不得将
                                               本人持有的宝鼎科技的股票在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出后六个月内买入。②持有宝鼎
                                               科技的股票期间,在本人的关联
                                               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
                                               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本人
                                               与关联方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
                                               关联方直接持有的宝鼎科技的
                                               股票数量与本人持有的宝鼎科
                                               技的股票数量合并计算。③本人
                                               保证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减持,
                                               在如下相关期间不减持宝鼎科
                                               技的股票:a.宝鼎科技定期报告
                                               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
                                               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
                                               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b.宝
                                               鼎科技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
                                               前 10 日内;c.自可能对宝鼎科
                                               技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
                                               交易日内;d.中国证监会及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④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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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
                                               义务。7、本人保证以上陈述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隐瞒、
                                               遗漏和虚假陈述,并愿意为上述
                                               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违反
                                               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
                                               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
                                               宜。8、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
                                               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
                                               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
                                               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
                                               承诺的有效性。

                                               1、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将不会用于已实施或
                                               将实施的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计划,亦不会用于偿还与重大投
                                               资或资产购买相关的银行贷款,
                宝鼎科技股份有    募集资金                                    2016 年 09              正常履行
                                               本公司不存在变相通过本次募
                限公司            使用承诺                                    月 20 日                中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
                                               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情形。自本
                                               承诺函出具日起,公司未来三个
                                               月也无进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
                                               买的计划。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
                                               公司/本人将继续不直接或通过
                                               其他公司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
                                               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
                                               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2、对本公司/本人控
                控股股东、实际                 股企业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公
                                  关于同业
                控制人朱宝松、                 司/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
                                  竞争、关                                                 该承诺在
 其他对公司中   朱丽霞父女及其                 (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
                                  联交易、                                    2010 年 03   发行人存   正常履行
 小股东所作承   控制的杭州圆鼎                 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下的义务,
                                  资金占用                                    月 08 日     续期间有   中
 诺             控股有限公司、                 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
                                  方面的承                                                 效
                杭州圆鼎投资管                 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
                                  诺
                理有限公司                     偿责任;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
                                               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
                                               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
                                               及本公司/本人控股的企业将不
                                               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
                                               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
                                               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
                                               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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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股份
                                               公司的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
                                               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来经营;
                                               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
                                               联的第三方。

                                               均承诺:如果宝鼎重工因补缴企
                                               业所得税的事宜而遭受国家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0 年 03          正常履行
                                  其它         权机关或部门的处罚或给宝鼎                  长期
                朱宝松、朱丽霞                                                月 01 日            中
                                               重工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愿承
                                               担全部责任。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无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6 年度净利润(万元)                                           -7,000     至                       -6,00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429.3
 元)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船舶行业持续低迷影响,公司主营铸锻件产品销量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下滑,产品销售收入和净利润下降;同时,新材料业务板块未达业绩预
                                           期。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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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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