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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事前认可说明2016-12-1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事前认可说明


    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们对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作出如下认可声明: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本金余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可能涉及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单位为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上述事宜构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经审核公司资料,详细了
解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推进转型升级战略,保证公司
现金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
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
事前认可说明》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丛培国                     孟晓俊                      魏    飞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