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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4-15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7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
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榆”)
因业务拓展需要,未来 12 个月内将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 5,000 万
元,具体贷款额度以上海复榆实际资金需求及银行审批情况为准。为确保上海复
榆顺利落实上述融资行为,本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该
担保额度可在 12 个月内累计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
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一年。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 335 号 2 号楼 1605-1 室
    3、法定代表人:陈伟
    4、注册资本:16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高新材料、能源、环保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
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成立日期:2011 年 04 月 11 日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上海复榆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被担保方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6,679,344.74
         负债总额                            63,624,129.60
          净资产                             13,055,215.14

           项目                              2016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6,518,963.92
         利润总额                            -4,491,058.75

          净利润                             -4,084,866.62
    10、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方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方式等事项由本公
司及上海复榆与银行协商确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
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及时披露该
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上海复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本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
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上海复榆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
需求,有助于保障上海复榆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经公司对
上海复榆的充分了解,认为上海复榆具有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同意本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余额为 11,000 万元,
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 5,000 万元(即本次担保金额),为孙公司—
—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8%,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拟为上海
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海复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
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此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为上海复榆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
保障上海复榆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上海复榆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