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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15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2016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决议刊登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16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决议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16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决议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决议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决议刊登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016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决议刊登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8、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决议刊登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 2016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

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

务运行状况良好。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 2016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不存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变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2016 年度,监事会为《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亿昇(天津)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昇科技”)8.9%股权并按原始比例转让予其他股东的议案,同

意公司的参股公司亿昇科技申请提前安排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

退出出资,由本公司执行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目标公司 8.9%的股权义务,并将回购的上述 8.9%

股权按亿昇科技设立时原股东(不含国开基金)的股权结构和比例再次转让分配予其他原股

东。2016 年 8 月 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其他股东对

亿昇科技同比例减少其注册资本 1,400 万元,将其注册资本从 15,685 万元减少至 14,285

万元。上述两笔交易皆已操作完毕,并依次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上述交易使亿昇科技的股权

结构恢复至其注册时的状态,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客

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六)对 2016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
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缺陷,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合理,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际运作情况。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
定,未出现内幕信息的泄露或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的行为,未出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等情况。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17 年工作计划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

重大投资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财

产安全,保护全体股东权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