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22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20
日——2017 年 4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宝松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79,584,6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86%;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 178,134,7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名,
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49,88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8%。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5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449,88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持有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49,88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8%。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49,887 股,其中同意 1,44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东之一钱玉英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宝松先生之配偶,同时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朱丽霞女士的母亲,即构成关联交易,故上述两位股东及其控制的宝鼎万
企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
178,134,741 股;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
同)表决结果:同意 1,449,88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49,887 股,其中同意 1,44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东之一钱玉英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宝松先生之配偶,同时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朱丽霞女士的母亲,即构成关联交易,故上述两位股东及其控制的宝鼎万
企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
178,134,741 股;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49,88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叶远迪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