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 9:00 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以专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
应到表决监事 3 人,实到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
式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对《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核,认为本报告全文
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本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能够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三名特定投资者,包括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自然人钱玉英。其中,钱玉英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宝松的配偶、朱丽霞的母亲;宝鼎成长1号的委托人为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中宋亮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丽霞的配偶及公
司副总裁,钱少伦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丽霞的舅舅及公司副总裁,鲁
亚文系公司财务总监;宝鼎成长2号的委托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榆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榆”)的原股东或其配偶,其中靳辉现任公司
董事。上述认购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
成关联交易。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
联董事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监事陈静、张琪、陈聪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3、关于 2017 年 4 月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个别员工提出离职,同时该计划以认购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修
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7 年 4 月修
订)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审议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持有人条件,其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调整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监事陈静、张琪、陈聪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的议案
宝鼎成长 1 号的委托人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中个别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故宝鼎成长 1 号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
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关联监事陈静、张琪、陈聪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