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宝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建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颜沈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20,427,206.75 1,153,004,963.93 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87,433,818.61 716,220,375.46 9.9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1,502,847.27 54.91% 173,851,680.98 2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02,181.34 -123.54% -3,441,259.95 -92.4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546,258.85 -120.22% -10,319,660.53 -77.5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15,991.63 -66.5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128.57% -0.01 -9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128.57% -0.01 -9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8% 3.28% -0.48% 5.3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49,161.4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960,123.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066,021.0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3,094.52 合计 6,878,400.5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35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朱丽霞 境内自然人 32.17% 98,500,000 73,875,000 质押 28,500,000 钱玉英 境内自然人 14.30% 43,784,929 784,929 朱宝松 境内自然人 11.31% 34,634,741 25,976,056 宝鼎万企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7.35% 22,500,000 质押 17,500,000 限公司 杭州圆鼎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7.35% 22,500,000 理有限公司 宝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 1 期 其他 1.78% 5,447,409 5,447,409 员工持股计划 余泽琴 境内自然人 0.51% 1,547,700 舒进 境内自然人 0.28% 857,838 深圳市向阳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0.22% 682,787 向阳 2 号精选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傅晓靖 境外自然人 0.17% 532,6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钱玉英 4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00,000 朱丽霞 24,6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625,000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2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0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0 朱宝松 8,658,685 人民币普通股 8,658,685 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余泽琴 1,547,7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7,700 舒进 857,838 人民币普通股 857,838 深圳市向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82,787 人民币普通股 682,787 向阳 2 号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傅晓靖 532,600 人民币普通股 532,600 上海协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 513,600 人民币普通股 513,600 捷资产-私募学院菁英 324 号基金 上述股东朱宝松、朱丽霞为父女,钱玉英系朱宝松的配偶、朱丽霞的母亲,朱宝松、朱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丽霞父女合计持有宝鼎万企 100%的股份,合计持有圆鼎投资 81.33%的股份,除上述股 说明 东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舒进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 857,838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57,838 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傅晓靖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 532,6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2,600 股,其他上述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183.54%,主要原因系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68.22%,主要原因系用收回的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长228.98%,主要原因系预付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工程款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63.41%,主要原因系期末增值税留抵税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上升155.91%,主要原因系本期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工程开建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31.19%,主要原因系长期预付的工程款完工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45.82%,主要原因系2016年度年终奖于本期支付所致; 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269.38%,主要原因系向银行贷款用于5000吨催化剂项目工程建 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04.86%,主要原因系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计入“会计科目” 不同所致,上年同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年末调整;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4.05%,主要原因系本期参加展会费用及运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320.29%,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账龄增加,计提坏账准备上升 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净收益同比增加186.88%,主要原因系参股公司天津亿昇科技投产并盈利以及宝 鼎小额贷款利润同比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45.02%,主要原因系处置闲置资产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98.54%,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拆除了二幢厂房;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93.83%,主要原因系本期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70.83%,主要原因系孙公司上海复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产生 收益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6.56%,主要原因系收到销售商品的现金减少, 而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5.49%,主要原因系5000吨催化剂项目工程项 目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47.01%,主要原因系本期定向增发资金到位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2015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90,238,500.00元的编号为 余杭2015人抵1509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所有的原值98,594,208.54元,净值 81,128,951.63元的房屋建筑物,原值27,356,800.00元,净值23,070,901.51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在该行的 30,000,000.00元(期限为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0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并同时追加朱宝松、 钱 玉 英 个 人 余 额 为 4,000,000.00 元 的 担 保 , 截 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 , 该 合 同 担 保 下 的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30,000,000.00元。 2、2015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90,238,500.00元的编号为 余杭2015人抵1509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截止2017年9月30日公司所有的原值98,594,208.54元,净值 81,128,951.63元的房屋建筑物,原值27,356,800.00元,净值23,070,901.51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在该行的 30,000,000.00元(期限为2016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并同时追加朱宝松、 钱 玉 英 个 人 余 额 为 4,000,000.00 元 的 担 保 , 截 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 , 该 合 同 担 保 下 的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30,000,000.00元。 3、2017年5月23日,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 216,000,000.00元的编号为2017信银杭余最保字第811088094611-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5月23 日,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216,000,000.00元的 编号为2017信银杭余最保字第811088094611-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5月12日,朱丽霞与中信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余 杭 支 行 签 订 了 最 高 额 318,195,000.00 元 的 编 号 为 2017 信 银 行 余 最 权 质 字 第 811088094611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共同为公司金额为216000000.00元(期限为2017年5月23日至 2018年5月23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45,000,000.00 元。 4、2017年7月25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92,010,000.00元的编号为 021C110201600134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期限2016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4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以 截 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所 有 的 原 值 72,736,546.72 元 , 净 值 43,468,675.79 元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 原 值 11,070,823.57元,净值8,690,596.55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在该行的35,000,000.00元(期限为2017年8月3日 至2018年6月12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并追加朱宝松及朱丽霞个人担保。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合同 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35,000,000.00元。 5 、2016年7月13日,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 60,000,000.00元的编号为BZ032116000180号的《最高额担保合同》;该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①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14,000,000.00元(期限为2016年10月31日至2019年 10月30日)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4,000,000.00元。 ②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2,000,000.00元(期限为2016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 月20日)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2,000,000.00元。 ③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15,000,000.00元(期限为2017年1月13日至2020年1 月12日)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5,000,000.00元。 ④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5,000,000.00元(期限为2017年4月14日至2019年10 月30日)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000.00元。 ⑤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3,000,000.00元(期限为2017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4 日)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3,000,000.00元。 ⑥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2,500,000.00元(期限为2017年5月23日至2018年10 月22日)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2,500,000.00元。 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⑦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4,600,000.00元(期限为2017年6月2日至2019年9月1 日)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4,600,000.00元。 ⑧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13,000,000.00元(期限为2017年6月29日至2019年6 月28日)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3,000,000.00元。 上述担保合同中,朱宝松、朱丽霞为父女,钱玉英系朱宝松的配偶、朱丽霞的母亲,朱宝松、朱丽 霞父女合计持有宝鼎万企100%的股份,合计持有圆鼎投资81.33%的股份,除上述股东关系外,上述关联 人及其关联单位为公司提供担保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6、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筹划开展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其中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宝 鼎成长1号”)认购9,921,569股,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宝鼎成长2号”)认购 15,686,274股,钱玉英认购21,450,98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用于建设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6月 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1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6145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6年6月28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2.74元/股,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47,058,823股调整为47,095,761股,其中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 数量由9,921,569股调整为9,929,356股;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由15,686,274股调整为 15,698,587股;钱玉英认购数量由21,450,980股调整为21,467,818股。公司后续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于2016年7月1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53号),公司立即组 织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47,095,761股调整为23,547,880股,其 中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由9,929,356股调整为7,064,364股;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不变;钱玉英认购数量由21,467,818股调整为784,929股,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了反馈意见回复稿。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于2016 年12月20日完成封卷工作,并于2017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7号)文件。 2017年8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ZF10758号),确认截至2017年8月23日止,宝鼎科技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232,338.00股,发行价格12.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399,986.12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4,716,981.13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28,301.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54,703.10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6,232,338.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68,422,365.10元。截止2017年8月23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306,232,338.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306,232,338.00元。截至2017年9月11日,除海通-宝鼎成长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外的认购对象已足额向国信证券在工商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缴款,按约履行了股份认 购义务。 截止报告期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账号: 3301040160007901930),此募集资金还未使用。 本次发行中,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预计可上 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流通时间往后顺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业务规15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2017年9月13日(即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 限制。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三名特定投资者,包括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海通-宝鼎成 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自然人钱玉英。其中,钱玉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宝松的配偶、朱丽霞的母 亲;宝鼎成长1号的委托人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中宋亮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丽霞的 配偶及公司副总裁,钱少伦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丽霞的舅舅及公司副总裁;宝鼎成长2号的委 托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榆的原股东或其配偶,其中靳辉现任公司董事。上述认购对象与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其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7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 500 至 1,500 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684 公司进入船舶配套领域较早,船舶配套大型铸锻件产品认可度较高,市场 份额国内领先。本年度,公司主营业务销量有所回升,精加工件产量增加, 特别是工程机械行业形势向好,公司订单大幅上升;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军 民融合,高附加值的产品订单量也有所增加。公司努力拓展船用和非船用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业务的同时,又丰富了公司产品结构,新增了结构装备分厂,本产品目前 虽受条件限制,但生产应接不暇。今年公司的参股公司天津亿昇正式投产, 已扭亏为盈,并产生一定效益;参股公司宝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效益 比去年有大幅提升;四季度全资孙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 吨催化剂项目建成并进行试生产,预计后期产能可以逐步得以释放。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宝松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