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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晓俊)2018-04-2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7
       年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
       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
       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7年度的履职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和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或通讯表决)
       9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对2017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秉持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认真分析宏观经济形势
       及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历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合理性加以分析,
       对各项议案审慎表决。2017年度,本人对9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7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2次列席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17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2017.4.05      关于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
1                                                                                      同意
         三届十三次董事会             长董事会授权期限的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7.4.14      3、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2    三届十四次董事会                          见
                        4、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同意
                                               见


                         5、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6、关于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业绩
                                                                             同意
                                         承诺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2017年4月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7.4.28                                                           同意
3                                          的独立意见
     三届十五次董事会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 2017 年 6 月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同意
4        2017.6.12                       案)的独立意见
     三届十六次董事会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2017.8.25                                                           同意
5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届十七次董事会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7.9.14
6                       2、关于鲁亚文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暨聘任马建良
     三届十八次董事会                                                        同意
                                  先生为新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017.10.27     关于按比例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7                                                                            同意
     三届二十次董事会                      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年度,本人多次进入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
    在行业的市场变化和发展趋势,分析公司上下游市场行情,判断公司发展面临的
    有利和不利因素,及时就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与调整问题提出建议。2017年度,
    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10天。

         四、作为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与其他委员会委员共同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健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审
计部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与注册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及时沟通;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在2017年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同时筛选管理型、综合型人员,为公司转型升级做好人才
储备工作。
       3、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其他委员根据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共同对公司2017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其所在岗位相匹配,符合区域内相关岗位的薪酬水
平。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忠实、诚信的原则,在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
态,认真履行独董职责, 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在监督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在2017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
人关注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
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
渠道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2、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工作。2017年度,本人按照《中小企业板投资者
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监督上市公司在机构、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与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检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形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自觉学习与公司主
营业务、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知识,扩展并深入学习行业发展知识,同时关注不
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和支持!




                                           报告人:独立董事孟晓俊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