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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
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榆(张
家港)”)因业务拓展需要,未来 12 个月内将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
1.3 亿元,具体贷款额度以复榆(张家港)实际资金需求及银行审批情况为准。
为确保复榆(张家港)顺利落实上述融资行为,本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 1.3
亿元的融资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在 12 个月内累计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一年。
    公司本次对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后,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江苏扬子江化工园北京路东侧、东海路南侧
    3、法定代表人:杨旭光
    4、注册资本:7,972.5611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催化剂,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待
办理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高新材料、能源、环保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
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14 年 06 月 27 日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复榆(张家港)系上海复榆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
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8、被担保方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2,479,378.49
         负债总额                             93,947,728.39
          净资产                              68,531,650.10

           项目                               2017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8,908,305.04

          净利润                              -7,750,182.76
    10、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方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方式等事项由本公
司及复榆(张家港)与银行协商确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之日
起的 12 个月内,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
权代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及时披
露该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复榆(张家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本公司对其经营管
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复榆(张家港)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保障复榆(张家港)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
益。经公司对复榆(张家港)的充分了解,认为复榆(张家港)具有偿债能力,
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同意本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0.60 亿元(含本
次担保),担保余额为 5,91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
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6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 9.88%(按合并报表
口径计算)。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拟为上海
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保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复榆(张家港)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对其经营
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此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为复榆(张家港)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有助于保障复榆(张家港)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复榆(张家港)提供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