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1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拟转让所持有的亿昇(天津)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昇(天津)”股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出售亿昇(天津)全部股权,符合整体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集中资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
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孟晓俊 魏 飞 丛培国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