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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宝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9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 宝鼎        公告编号:2018-05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00
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
已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以专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
监事 3 人,实到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静女士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
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
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
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收入合计 5.44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账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催化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使用
完毕。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履
行了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赵
晓兵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
任赵晓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