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8-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
荐人”)对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和付款单据等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
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67 号《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232,338 股,每股发行价格 12.74 元,募集资金总额 79,399,986.12 元,扣除承
销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6,981.13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8,301.89 元,募集资金净额 74,654,703.10 元。上述募集
资金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75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实施主体
年产 5000 吨催化 复榆(张家港)新材料
1 2,972.56 30300188000174287
剂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2 补充流动资金 4,492.91 3301040160007901930 宝鼎科技
合计 7,465.47
2、截至 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情况:
截止 2018 年 8 月 14 日,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
催化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44 万元,具体结余情况
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余额(元) 备注
江苏银行股份有 专户拟自董事会通过日
1 30300188000174287 0.00
限公司苏州分行 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余额及相关利息收
杭州银行股份有 入待永久补流实施日全
2 3301040160007901930 54,376.80
限公司余杭支行 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后办理销户手续
截止 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复榆(张家港)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催化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已按规
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5.44 万元(具
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账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
序
本次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亦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该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国信证券对本次公司拟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敬涛 孔海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