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 宝鼎 公告编号:2018-06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4:00-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0 月 28 日——2018 年 10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 5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宝松 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78,984,72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8.4474%;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 178,134,7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8.16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49,98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77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3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量 849,98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7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49,98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776%。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49,985
股,其中同意 780,9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822%;
反对 6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本议案关联股东朱宝松、朱丽霞、宝鼎
万企集团有限公司及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
178,134,741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
决结果:同意 780,9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822%;反
对 6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1178%;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王振亭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