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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宝鼎: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1)经审查,朱丽霞女士、赵晓兵先生、钱少伦先生、宋亮先生、马建良
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管
任职资格的规定;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
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朱丽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钱少伦
先生、赵晓兵先生、宋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聘任马建良先生为财务总监。

    (3)公司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
区发展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孟晓俊、朱杭、金志江
                                                       2019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