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 宝鼎 公告编号:2019-00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 月 9 日——2019 年 1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 5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宝松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7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178,224,641,占公司总股份的 58.20%;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 178,134,7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8.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9,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9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下同)共计 3 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89,9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2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9,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94%。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01 选举朱宝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 178,163,2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朱宝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朱丽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 178,163,2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朱丽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钱少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 178,163,2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钱少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赵晓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 178,163,2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赵晓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2.01 选举孟晓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 178,163,2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孟晓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朱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 178,163,2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朱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金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 178,163,2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金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3.01 选举陈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表决情况:同意 178,163,2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0%。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陈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表决情况:同意 178,163,2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8,50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0%。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陈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8,224,641 股,其中同意 178,224,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00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9,9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8,224,641 股,其中同意 178,224,6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00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9,9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王振亭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