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15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监事会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
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定期报告、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财务、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
有效监督,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
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9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3 名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19 年 1 月 31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3 名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等 8 个议案;
3、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3 名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等 2 个议案;
4、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3 名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 2 个议案;
5、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3 名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等 2 个议案;
6、2019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3 名监事出
席会议,会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2 个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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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情
况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治理结构,形成了规范的
管理体系;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19 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运行状况良好。2019 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客观公正。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
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34%股权交易价格合理,没
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也没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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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6、对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9 年度报告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7、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结论意见,认为公
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
实际运营情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
控制和防范作用。
监事会对《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现行内
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
需要,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
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8、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
度》的规定,未出现内幕信息的泄露或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的行为,未出现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0 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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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保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
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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