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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3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
     年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
     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
     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和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或通讯表决)
     5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2次列席股东大会。
         2020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20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1)关于改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3.11
 1
          四届八次董事会
                             2)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0.3.30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届九次董事会     3)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联舟船舶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增
                                                                                同意
                           资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同意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0.4.14       3)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四届十次董事会     4)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5)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7)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同意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          2020.8.20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宝鼎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进行
        四届十二次董事会                                                        同意
                           增资的独立意见
                           3)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
    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证券投资部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
    司的运行状态。

        四、作为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所做的工作
        1、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在2020年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同时筛选管理型、综合型人员,为公司转型升级做好人
    才储备。
        2、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结合当前经济发展
    新常态和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和发展方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3、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同时充
    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为了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持续注重相
    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动向、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
治理,中小股东权益的社会相关违规案例,督促公司深化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正,督导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正、公平、完整,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已于2020年召开的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辞去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
职务,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辞任后本人将继续关注和
支持公司的发展,衷心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和支持!




                                                      独立董事:金志江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