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 5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宜三 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15,948,8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5180%;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 215,913,1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5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5,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1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下同)共计 35,700 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35,7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1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5,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17%。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948,856 股,其中同意 215,918,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58%;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2857%;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1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948,856 股,其中同意 215,918,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58%;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2857%;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1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948,856 股,其中同意 215,918,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58%;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2857%;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1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948,856 股,其中同意 215,918,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58%;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2857%;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1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948,856 股,其中同意 215,918,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58%;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2857%;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1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948,856 股,其中同意 215,918,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58%;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2857%;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1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948,856 股,其中同意 215,918,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58%;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2857%;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1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5,948,856 股,其中同意 215,918,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58%;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2857%;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85.71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声律师、王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 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天册律师认为:宝鼎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