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
风险,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阎海峰、孟晓俊、谭 跃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