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1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1
年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时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独立
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和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或通讯表决)
5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2次列席股东大会。
2021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21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2021.3.29 同意
1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届十四次董事会
3)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5)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6)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4.19
2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调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届十五次董事会
3 2021.6.25 关于公司年报问询函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8.18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4 同意
四届十六次董事会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10.9 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5 同意
四届十七次董事会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10.11
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届十八次董事会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
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
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
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1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12天。
四、作为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与其他委员会委员共同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健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审
计部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与注册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及时沟通,同时,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认真的审议和评估。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在2021年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同时筛选管理型、综合型人员,为公司转型升级做好人才
储备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忠实、诚信的原则,在多方面关注
上市公司动态,认真履行独董职责, 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自己掌握的公
司情况,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
判断,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增强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4、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事项
2021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2022年工作展望
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一如既往的信任和支持!
独立董事:孟晓俊
2022年3月10日